于先生曾是一家公司的法务。公司有个员工被开除后,到处告状,给公司带来不小压力。在这个事件中,于先生却成了替罪羊,不但背了黑锅,还被处以警告处分。于先生说,到现在他都觉得委屈。
2年前,于先生在一家公司做法务。一天,公司保安发现有人偷东西。保安虽然没有追上人,但坚信看清了对方的长相,并最终将人找到。面对质疑,被怀疑偷东西的员工称自己是冤枉的。不过保安一口认定偷东西的就是他。一时间,这件事陷入僵局。
公司打算开除这名员工。不过,由于牵扯到劳务法律方面,老板将这件事情交给于先生处理。于先生发现,保安拿不出证据证明偷东西的就是这位员工。于先生有些为难,因为他知道,老板就是要他给这个事情定性,并借此赶走涉嫌偷东西的员工。无奈之下,于先生只好依照老板的意思,将这名员工开除。
不过,这位员工并不服气,到处告状,称公司冤枉好人。这件事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了平息此事,老板找到了于先生,称开除决定是他下的,就应该为这件事负责。
于先生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当初开除员工明明是老板的意思,自己只不过按照老板的意思办事罢了。现在倒好,见事情闹大了,老板却将责任推了给自己。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先生说,当时虽然很委屈,但还是违心地接受了老板的处罚。虽然他离开这家公司有段时间了,但每每想起这件事,依然觉得自己很无辜。
晚报记者 李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