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9:20左右,热心读者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称,水渡口大道与南昌路交叉路口一辆出租车发生自燃,当地消防官兵已经在现场救援。
摄影 衡中强
记者赶到现场时,出租车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出租车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所幸车载的液化气罐没有发生爆炸。
据消防队指挥员介绍,他们赶到火灾现场时,出租车车头正在猛烈燃烧,车内没有被困人员。考虑到后备箱里有个液化气罐,消防队员迅速出动两支水枪灭火,同时做好警戒和人员疏散工作。约10分钟后,明火被全部扑灭,随后消防队员对着火的出租车做冷却处理,确保无复燃可能。
据出租车司机说,当时他开着出租车送一名乘客,当行驶至该路段时,突然发现车头冒烟,于是赶紧将车停靠路边,迅速通知乘客下车,自己从车内取出灭火器进行自救。可惜,此时引擎盖的拉线已被大火烧断,无法将引擎盖打开进行自救,火越烧越大,于是他立即拨打119报警,幸亏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将大火扑灭,要是车载的液化气罐发生爆炸,在这个车流量很大的道路上,后果不堪设想。
晚报记者 陈哲 通讯员 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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