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可邻居毕竟不是亲戚,有时候为一点小事,再好的邻居也可能瞬间翻脸。日前,淮阴区就有这么一例。
文彦和李哲同住在淮阴区一小区内。两人住楼上下,文彦住5楼,李哲住4楼。巧合的是,两人都等着新房结婚,都是拿到房子便立刻开始了装修。由于每天都忙着装修,楼道里经常照面,一来二去,两人很快便成了好朋友。再一聊天,他们发现两人选择的婚礼日期都差不了几天,于是,当即决定等房子装好,结婚后两家人一起结伴蜜月旅行,互相还有个照应。
日子很快就过去了,两人婚礼结束后,便结伴蜜月旅行去了,等回来后住进新房,也真的成邻居了。可等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到家,住在楼下的李哲刚一进家门,竟发现刚装修好的家成了“水塘”,家里厨房的天花板、家具、地板都被水浸泡过,有的地板都已经翘了起来,家具和天花板也均变形了。厨房更是重灾区,俨然就是一个“水帘洞”。
本想开心回来住新房的李哲,心情也瞬间跌倒了谷底。李哲的老婆见此情景,立即报了警,后经查明,原来这一切都是因楼上文彦家厨房水管漏水造成的。一看原因出在好兄弟家里,李哲心想以后还要做邻居呢,又刚刚一起出去玩了一圈,并不想把事情闹大,心想着,只要文彦赔个成本钱,自己重新弄好就算了。可在他提出要赔偿的时候,文彦却一口将他回绝,并一口咬定,李哲家的情况和他们家一点关系也没有,甚至称李哲家的漏水是李哲家墙里的水管裂了造成的,不是因为他家造成的。一看好兄弟不肯认账,翻脸比翻书还快,李哲也不肯吃这哑巴亏,昨天还是称兄道弟的两人,立即大吵了起来。后来,两家人见面就互掐,可任凭怎么吵,文彦就是不肯赔偿。
一个星期后,文彦也厌烦了天天争吵的日子,同意支付500元赔偿李哲的损失,并告诉李哲“最多就这些,爱要不要。”
李哲觉得受到了侮辱,一怒之下,诉至法院。最终,李哲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款,可这两家人却彻底成了冤家,从此势如水火。
法官点评,房子装修发生纠纷也是常有的事,邻里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多一点理解和宽容才是相处之道。
(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者语:法官的点评很有点偏袒过错方的意思哦!建议断案的法官们依法断案,而不能去胡乱充当评论员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