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之间有债权债务往来也很正常,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时往往会对簿公堂。可在诉讼中,重要证据的一点瑕疵都足以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借钱容易 还钱难
陈娟一直做外贸生意,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所以向老同学张离借了六十万元现金应急。张离一下子借出去这么多钱,有点不放心,所以张离要求陈娟再找来几位老同学作为担保人。于是,陈娟找来了王兑、张震和赵娟三位老同学。可这三人也一直都觉得陈娟为人太滑头,也不太放心,一时半会没答应签字。
后来,当陈娟再次拿出借款协议时,张离和王兑等人发现,借款协议上已经有了另外五位担保人的签字了。“已经有五位担保人了,”王兑等人心想,这下放心了,于是分别在借款协议上签了字。并且,陈娟还在借款协议中加了这么一条:“满足8人担保,协议才能生效。”陈娟收到钱后,也如实打了一张收条给张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还款期将近,听说陈娟的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张离去找陈娟要钱时,陈娟却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张离一怒之下将陈娟告上了法庭,要求陈娟还钱,王兑等三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协议竟然被人裁剪
案子看起来简单,其中却另有隐情。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张离提供的借款协议有瑕疵,协议曾被裁剪过。陈娟在出具给原告张离的收条中注明“协议下方破损是因有人冒充担保人签字,所以撕下”。
庭审中三位担保人也辩称,他们签字时协议是完好的,协议上还有另外五位担保人的签字,且协议下方有“满足8人担保,协议才能生效”的内容,可现在债权人张离及借款人陈娟所提供的借款协议上,不但找不到另外五位担保人的签字,也没有“满足8人担保,协议才能生效”的内容。三位担保人认为,借款协议中的一部分内容被裁剪掉,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因此担保人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陈娟没能正常还钱,三位担保人确实有代为还款的担保义务,可是在三位担保人签字时还好好的协议,却不知何时被人动了手脚,一部分内容竟然被裁剪掉了。那么三位担保人还需要不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呢?
证据有瑕疵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淮安区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后认为:在本案中原告将收条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供,可借款人在出具给原告的收条中注明“协议下方破损是因有人冒充担保人签字,所以撕下”,原告不能提供完好的借款协议,应当认定原告及借款人在借款协议上冒充其他担保人签字的事实。原告及借款人在没有通知三位担保人的情况下擅自裁剪借款协议上部分内容,致重要证据缺损,使证据不具有真实性。
法院认定,原告及借款人冒充他人签名担保,在三担保人提供担保后,将借款协议中冒充他人签名等内容裁掉,致证据缺损,原告据此证据要求三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不应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三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原因很简单:本案的重要证据有瑕疵,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张琰 赵孝明 丁啸谷
编者语:本频编者很想说句粗话“去年买的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