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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给儿子,老两口如今却要被撵出门

      天气炎热,家住清河区的80多岁的张松(化名)老人却和老伴顶着烈日步履蹒跚地来到所在社区,他们是想让“小巷总理”出面,调停老两口与儿子、儿媳之间的矛盾。

  原来,几年前为了儿子能早日成婚,老两口就把自己的房子过户给了儿子,现在,儿子、儿媳却要撵他们出门。

  张松说,他和老伴仅有一套六七十平米的房子,当年为了儿子能早日结婚,他们答应了儿媳提出的先过户房子再结婚的条件。“房子不大,一家三代五口人住一起。我们一直睡在客厅。”张松的老伴说,“我没有劳保,全靠老头子那点退休金生活。这么多年,家里水电费、煤气费都是我们交,孙子也是我一手带大的。现在儿媳动不动就说这房子不是我的。”说到这里,老人忍不住泪流满面。

  搬出来住需要租房子,老两口认为房租费应该由儿子出。“那房子本来就是我们的,你把我们撵出来,你得付我房租费,我再出去租房子。”张松老人有点怨恨地说道。

  社会工作者田先生认为,一家三代居住六七十平米的小房子,生活上确有不便,互相难免会产生一些磕碰。法律工作者岁先生结合此案分析,老人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并不意味着父母不能居住这套房子。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保障居住是义务之一。岁先生说,单就房产过户来说,要么是因为买卖,要么是因为赠与。如果是买卖,子女应该付给父母购房款;如果是赠与,可分为有条件和无附加条件。但不管有无附加条件,一旦老人住无所居,则可依据法定情形主张撤销赠与。

  “这都是法律上的推断,但又有几个老人愿意和子女对簿公堂呢?”岁先生认为,为了居住有保障,老年人应该审慎处置自己的房产。

  社区记者 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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