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陆彦平
记者近日从市体育局获悉,游泳、攀岩等项目被国家列为高危体育项目。专家提醒市民,游泳应选择有足够安全保障的场馆。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已将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等列为第一批高危性体育项目。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我市主要涉及游泳、攀岩两项)必须在今年11月1日前,到当地体育部门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游泳是个既能锻炼身体又能防暑降温的选择,普通老百姓的参与度非常高,怎么就成了高危项目?高级游泳培训教练员、市游泳馆副馆长王泳告诉记者,“高危项目”指专业技术强、危险性大的运动。而游泳项目之所以被列入其中,是由于游泳项目所涉及的人数最为广泛,且每年在公开水域死亡以及游泳池溺水的现象时有发生。列入高危项目有利于完善和加强游泳场馆及配套安全设施的管理。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