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接受过系统医疗训练的张静不仅在无证的情况下开设诊所,还在相关部门的三次取缔后,第四次“开业大吉”,正当她继续进行非法诊疗活动收取看病费时,又被派出所民警查获。日前,淮阴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非法行医案。
张静早年进行过短期的医疗培训,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11年9月份开始,在父亲家中擅自开办诊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卫生部门因此分别于2011年11月、2012年6月两次对张静作出行政处罚,又于2012年7月对张静开设的诊所予以取缔。但张静却不思悔改,仍我行我素,继续进行非法诊疗活动。去年年底,正当张静为一发烧病人进行输液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静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办诊所从事非法医疗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综合考虑张静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非法行医尚未造成伤亡后果,确有悔罪表现等情况,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处张静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文中人物为化名)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王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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