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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对“耗子”兄弟专在夜里摸进工厂盗窃

      张强和李辉两人是小学同学,均是我市淮安区人,平时关系不错,两人平时都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气,因此二人更是形影不离,张强还曾因盗窃,被刑事拘留过五日。

  张强和李辉两人都没稳定的工作,二人平时又都喜欢玩网游。听说盗窃来钱快的张强和李辉囊中羞涩,为了筹集上网费,决定铤而走险,出去弄点钱。2013年4月12日晚上8点左右,张强和李辉悄悄潜入淮安区一服装厂,乘人不备,将厂内一名员工的“雅马哈”牌摩托车推到了厂外,原价近五千元的摩托车,被二人以极低的价格销了赃。

  张强觉得,第一次得手太容易了,于是伙同李辉在2013年5月7日夜里,来到淮安区某电子厂的仓库。因为当时已是深夜,二人偷偷潜入仓库,李辉看见仓库里面都是大型的机器,于是对张强说:“这没什么好拿的,我们还是走吧。”张强立刻斥责李辉,“笨啊你!你看,这铜线不能卖钱吗?”李辉想想也对,于是,二人把机器上的铜线都拆下来,本来价值两千多元的铜线,被二人卖到了朋友陈焕的废品收购站里,陈焕明知这些是赃物,为了赚取暴利,以七百元的价格收购了这些铜线。此后,觉得盗窃越来越容易的两人,屡屡在夜间下手,以偷盗工厂仓库及夜间上班工人的摩托车和电瓶车为主,犯案十余起,涉案金额累计达八万余元。

  有了点“贼钱”,张强和李辉越来越“得瑟”,在2013年7月的一天夜里,两人到一家小吃店里玩起了赌博机,后来因为一直输钱,两人趁老板不注意,损坏了赌博机,从机内窃得人民币100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张强和李辉在一次盗窃中被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淮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二人在犯案时虽然都是未成年人,但是不适用缓刑,遂依法判处张强和李辉有期徒刑各五年,没收全部犯罪所得。收赃的陈焕也难逃法网,他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徐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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