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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假印章难逃安检“火眼金睛”

       一名男子到火车站准备乘车出差,没想到安检过程中皮包里被查出成套的假营业执照、假公章等物品。火车站警方也惊奇,安检机查出危险品不少见,查出这种假公章倒是第一次。

  9日下午,一个涟水来的50多岁的男子进了候车室。在经过门口安检仪时,火车站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他的行李中有个圆圆的东西,在显示屏上也看不清楚。为防止携带危险品,民警要求该男子开包接受检查。发现那几个“圆圆的东西”是几枚公章,包括涟水县某建筑公司的章、财务章、合同章,还有公司的行政章。

  按照常理,财务章一般都是放在单位里由专门会计保管的,怎么带出来了?这点引起民警的怀疑,于是对该男子展开盘问。该男子支支吾吾难以回答,民警打电话到该公司核实,公章果然还在公司里,这名男子是公司业务员,身上携带的都是假章。

  据了解,该男子朱某长期在外跑业务,工资也是根据业务量拿提成的。几年下来,朱某熟悉了整个业务流程,于是打起了单位的算盘。朱某先找办假证的贩子搞个假的税务登记证,然后到刻章的店去刻了公章。有了这些假章后,朱某在外跑业务成功后,便直接与对方签订合同,然后直接转包给其他小公司,中饱私囊。得知此事,朱某所在公司领导也非常气愤,直到现在他们才晓得业务量减少的原因是单位有了条“蛀虫”。

  目前朱某已经因伪造公文被移交给涟水警方。案件还在进一步侦破之中。

  晚报记者 陈哲

  通讯员 温咪咪

 

      编者语:安检时查出“假公章”,是否存在越权行为?火车站安检条例中有此条吗?执法者超出执法范围的“执法”,也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法制健全的国度,不但会裁定为执法无效,甚至要追究“执法者”的违法责任。很显然该男子是因“态度不好”,遭遇了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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