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5日上午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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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朱先生反映,他在一家公司上了3个多月班,却一分钱也没拿到。公司久拖不发,让他很无奈。
记者采访:昨天上午,朱先生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起,经熟人介绍,他和一位朋友到清浦区的一家公司上班。当时,他们和公司之间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月薪3500元。因为是熟人介绍过去的,虽然没签合同,但他们也没有太在意。可是,令两人想不到的是,最终发生了令人不快的一幕。
干了一个月后,公司并没有及时发放工资。虽然他们多次找老板讨薪,但一直没得到肯定的答复。一直到中秋节前夕,眼看要回家过节了,两个人再次找到老板。可公司老板和以前一样,依然推脱说“再等等”。转眼进入10月份,朱先生两人仍然没拿到一分工资。失望之余,他们只得于10月10号离开了这家公司。
之后,两个人屡次讨薪,最终还是两手空空。朱先生说,无奈之下,他们只好于前天到相关部门投诉。因为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朱先生也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做,更不知道能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就朱先生的疑问,记者采访了清浦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像朱先生这样的情况,他可以向大队投诉。这个阶段,申请人无需提供劳动合同等相关工作证明。大队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到其工作过的公司进行核实。如果公司否认申请人的工作经历,大队有权调取公司花名册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如果能证明申请人的诉求,监察大队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利。而如果确实没有发现申请人在该单位的工作经历,申请人就需要自己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这个时候,就需要申请人自己提供在该单位工作过的证明。虽然朱先生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他仍然可以通过提供工作服、工作卡或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在该公司工作过的事实,并维护自身权益。
晚报记者 李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