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飞 惊涛
少女陈某行窃以后,因心里害怕,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安稳了半个月后,她竟又两次外出行窃,后迫于压力再一次向警方投案。
7月23日下午,今年刚满19岁的少女陈某来到本镇农贸市场闲逛。在一家服装店内,她看到一个木柜抽屉内有现金,趁人不备将柜内的700元现金和一只手机偷走。
第二天,陈某再次去镇上逛街,并特意去前一天行窃的服装店附件探听消息,恰巧听人议论服装店被偷、警察正在调查。陈某听了很害怕,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她决定到派出所投案。因涉案数额不大,警方做完笔录后,将其放走。
有过这次经历,陈某胆子大了起来。7月31日下午,陈某独自来到邻镇的一家服装店,窃得现金、项链及手机等物,合计价值近3000元。8月5日,陈某再次来邻镇,又窃得价值四百多元的物品。加上第一次所窃财物,陈某的涉案数额已达到4000余元。
虽然行窃得手,但陈某心里却越来越紧张,想到自己到派出所投过案,警方应该很容易找到自己。在这样的心里压力下,8月9日,陈某再次来到派出所投案。当日,陈某被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日前,警方将陈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编者语:明明一个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女孩(这种盗窃狂是需要医学治疗的),需要相关方面的关怀、帮助。做错了事主动投案了,涉案金额也不大,相关部门理应给予心理辅导和帮助,没想到他们不但不去自责自身的无能(两次都破案不力),而且还乘人之危,硬要给女孩扣上个盗窃罪的罪名,还移送检察机关,要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