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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肉贩子互相勾结 卖死猪肉发黑心财

      活猪病死后,本该“入土为安”。可是,黄某等人偏偏将死猪加工后出售,昧着良心赚钱。最终,参与出售、加工死猪及兜售死猪肉的5个人均被判刑。

  黄某是黄码乡人,为牟取不义之财,从去年开始,他从几名养殖户手里低价收购病死的肉猪。将死猪宰杀之后,黄某又转手卖给肉贩子胡某和邹某。虽然明知是死猪,胡、邹二人见有利可图,仍非法收购。他们将死猪肉掺进正常猪肉之中,卖给顾客。这几个人形成了处理死猪的产业链,发起了黑心财。

  今年6月份,黄某被卫生监督机构查处,此时,他已经收购、屠宰了近20头死猪。

  11月20日,清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四人的行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肉贩子胡某和邹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两名养殖户分别获刑6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内,两人还被法院禁止从事食品类行业。    

  晚报记者 李吉华 通讯员 姚伟 陈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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