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居民王某因为媳妇和邻居发生争吵,上前替媳妇出口气,推了对方一把。结果,自己出了气,对方也受了伤,还足足推走了十万块钱。
8月26日下午,王某的儿子乐乐看见邻居家种的桃子熟了,犯了馋。无奈,乐乐的个子太矮,怎么都够不着桃树上的桃子,他希望通过摇树能把桃子摇下来。没想到,正在使劲摇桃树的乐乐被邻居家的女主人姚某抓了个正着。姚某心疼桃树,就训了乐乐几句,正说着,乐乐的妈妈听见了。乐乐妈在了解事情经过后,起初只是和姚某打起了口水仗,到后来渐渐地演化成了肢体接触。
这时,下班的王某刚到家,就发现自己媳妇与邻居家的姚某打在一起。大约是怕自家媳妇吃亏,王某不问三七二十一,使了一招“排山倒海”,将姚某推倒在地。没想到这一推把自己害得好惨。
姚某倒地之后就没能爬起来,上医院检查后才发现,姚某的右肘关节脱位了,后来住院治疗了大半个月。姚某的出院诊断为右肘关节脱位、胸部软组织伤、头面部软组织伤、脑震荡、双眼球挫伤。经司法鉴定,姚某的伤害程度属轻伤。王某发现事情闹大后,自己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可是,姚某在伤愈后,心里越想越气,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希望法院判处王某故意伤害罪并要求他承担附带民事赔偿十万元。
一审审理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执行,同时赔偿姚某医药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万元。可是,王某认为姚某本身也存在过错,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时,王某与姚某自行达成和解,王某主动向姚某道歉并一次性赔偿姚某10万元,姚某对王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追究王小乐的刑事责任。
晚报记者 马超
通讯员 陶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