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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职场性骚扰 勇当“刺猬”,不做“刺头”

      面对职场性骚扰,女性该如何处理好法律与意气间的关系?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到,近日我市一起有关职场性骚扰的投诉案例尘埃落定。性骚扰、意气用事、遭到辞退……这样的一起案件对于职场女性有着一定的启发。

  小兰是我市一家单位的职场女性,80后的她年轻、活力。按理说,这样的年轻人在职场中应该好好表现,遵章守纪。可是小兰干得好好的,却不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了——迟到、早退,上班玩手机。

  原来,小兰认为单位有男领导对她有着一些“非分之想”,工作中对她存在着性骚扰。这让小兰很是尴尬,心里不舒坦,工作情绪也因此受到影响。在小兰看来,自己不遵守工作制度,就是为了对抗讨厌的性骚扰。

  因为小兰不遵守单位的规则制度,影响了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小兰也就成为单位中的“刺头”,很不好管理。单位只得以小兰迟到早退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了小兰。小兰很委屈,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市劳动仲裁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职场中,确实有女性有过小兰这种经历。他建议广大劳动者,面对“职场性骚扰”时,除了应态度明确地抵制外,必要时还应拒绝沉默、果断报警,以保护自身权益。如果保存有完整确凿的证据,完全可以将实施性骚扰的当事人告上法庭,让其受到法律的严惩,要学会做一个会保护自己的“刺猬”。

  面对骚扰者的恶意报复,例如调岗、降薪、不安排工作等,女性劳动者不可冲动,应当“就事论事”,可以就调岗、降薪、不安排工作等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申请仲裁。如果女性劳动者因此而进行报复,心生不满,出现迟到、早退、消极怠工甚至旷工等行为,便会从“有理”变为“无理”,成为“刺头”,往往也会将自己置于不利境地。(文中人物为化名)晚报记者 何渊 通讯员 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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