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丹丹 通讯员 陈嘉 廖颖
都说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偷粮食的人。张某在半年时间里,先后十几次盗取了同一家粮库存储的粳稻9000多公斤,价值人民币24000余元。近期,洪泽法院审理判决了这个案件。
2012年11月,张某在其家附近的粮库转悠时,观察到粮库大门紧锁,似乎无人看管。透过窗户,他看到粮库里堆积如山的稻谷,顿时动了歹念。当晚,张某爬窗进入粮库,偷偷将几袋稻谷搬上了自家的电动三轮车。
紧张地度过几天后,没有听到粮库被盗的消息,张某长舒了一口气,但是他也因此而变本加厉。这之后,贼心再起的张某带着竹梯和蛇皮袋,一次又一次地来到这家粮库,像搬家一样将近2万斤的粳稻全都拖回了家。其中,15000斤粳稻被张某转卖,剩余粳稻未及销赃,案发后在其住所被查获。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退赃,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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