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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令人恼火 但也不能在法庭上打人

      因长期要债未果,债主李三非常气愤,一时冲动之下,竟然在法庭上动手打了债务人王四。结果,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被罚款1000元。

  12月9日上午,中院法官主持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债主李三进入法庭后,二话没说,上去就给了欠钱的王四几拳。法官见状,赶紧将二人分开,并责令李三向王四道歉。法警闻讯赶到后,也在现场维持秩序。不过,李三的情绪并没有稳定下来,依然不依不饶,对王四进行谩骂。王四见状,非常紧张,请求终止质证,并获得准许。

  10日,法院将李三传唤到法庭,要求其解释打人的原因。李三称,此前,他曾多次索要债务,王四连电话都不接,一直躲着不肯露面。这次在法院见到对方后,他实在难以控制心中的积怨,才做出冲动之举。尽管李三为此事悔过,但因其已经触犯了民法,法院最终决定对李三罚款1000元。

  晚报记者 李吉华 

  通讯员 赵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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