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离 欧阳飞
男子刘某酒后一时兴起,竟以砸毁娱乐会所的电视机取乐。日前,刘某被淮安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6月18日晚上,刘某和几个朋友吃完饭后,来到一家豪华娱乐会所的包厢里唱歌、继续喝酒。本来酒已经喝高了,加上又是几杯啤酒下肚,刘某越来越兴奋,突然大叫着拿起一只啤酒瓶,对着包间里的电视机一阵乱砸。服务生闻声而来,见状急忙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刘某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讯问为什么要毁坏物品时,刘某称没有任何理由,就是酒后太兴奋了,想砸电视机取乐。经鉴定,被砸坏的电视机价值人民币近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事发后刘某已经赔偿被害单位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淮安区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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