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4日讯 2013年12月4日11点左右,警方接到报警,一市民称在汇通市场一旅店内18300元被盗。警方将旅店老板带回审查后,顺藤摸瓜,查获一个涉及6人的盗窃团伙。21日,清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做了宣判。
据旅店老板张强介绍,他自己在汇通开了一个旅馆,平时也会干点“私活”,就是和另外5人合伙偷客人的钱。每个人有具体的分工,其中两人在旅店门口招揽客人,然后用旅店有小姐服务等诱惑性话语将客人带至旅店。而小红则扮演小姐,陪客人进房间,将客人衣服脱了后,骗至卫生间洗澡。之后另一人小刘到房间从客人衣服里偷钱。待客人走后,小张负责继续跟踪客人,防止客人发现钱被盗后报警。12月4日他们就是用这样的方法盗窃了一名客人衣服里的18300元钱,没想到盗窃数额太大,当场就被人发现并报了警。
据张强交待,他们用这种方法已经偷了3个多月了,一直没有出事,他说:“每次就从客人钱包里拿一些,每次拿个二三百的,一般他们也不会发现,这次可能是拿多了,后来我们也把钱退给他了,没想到客人走后真的报警了。”
后经警方查明,被害人王华当场发现18300元被盗后,称要报警,张强等人与王华谈好称钱是捡到的,并扣除2000元作为好处费,将剩余16300元返还王华,后该2000元被发还王华。
清河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强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且是共同犯罪,最终当庭宣判,判决6人10个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缓刑。(文中人物系化名)
晚报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左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