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5日讯 日前,清河法院审理了一起奇怪的离婚案,王刚、李红夫妻二人,在1998年12月份已经到清河法院申请过一次离婚,法院也判了离婚,之后二人没有复婚,可没想到17年后,二人又到法院要申请离婚,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1998年12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之后,二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在一年后,二人决定复婚。可当他们到了民政局,由于当时法院和民政局并未联网,民政局工作人员查过档案之后,发现二人并未离婚,仍处于已婚状态。于是,二人觉得,反正民政局显示是未离婚,那两人自然在一起就好了,还省了不少功夫。
孰料17年后,“复婚”后的王刚、李红又因为家庭琐事一语不合闹至离婚,以为仍是夫妻的二人诉至法院,可这回法院不干了。当初明明已经判了离婚,之后两人又没有再婚,总不能再判一次离婚吧?
清河法院审理表示,王刚、李红二人在1998年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就已经离婚了,虽然民政部门由于当时未和法院联网,系统显示二人未离婚,但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实际上,即使民政系统里显示二人未离婚,但王刚、李红二人自1998年之后就一直处于离婚状态,自认为已经“复婚”的二人,一直只是同居关系,所以也根本不需要办理什么离婚手续。法院最终驳回了二人的离婚请求。(文中人物为化名)(王磊 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