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黄育举
通讯员 朱永平 廖艳 怀红梅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及广大城乡居民、造福千万家庭的德政工程、民生之举,洪泽县已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基础养老金发放两个全覆盖。
截至目前,该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92640人,累计征缴保费4518.44万元,领取人数达47000人,累计发放待遇9341.21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城乡居保覆盖面之广无疑加大了稽核工作的难度,难免会出现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及冒领“吃空饷”现象,造成基金的部分流失。今年来,该县不断强化稽核工作,从村居基层抓起,充分发挥协办员作用,从信息比对入手,加强与多个部门的合作,将服务重心下移,将稽核范围扩大,筑牢了基金安全双重“防护墙”,确保了城乡居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筑牢基层协办“防护墙”。订立制度,把好“入口”关,考虑到村(居)级协办员比较了解居民情况,专门订立了初审认证制度,要求在为居民办理参保登记的过程中,严格审核参保资格,对于已参保的尤其是在外地参保的一律不予办理;及时核销,把好“出口关”,协办员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领取人员信息,发现领取人员死亡的,及时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核销。
筑牢定期稽核“防护墙”。建立参保人员信息无缝隙对接机制,每月都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及退休人员名单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领取名单进行比对,筛查出重复参保、领取人员,及时终止其城乡居保参保、领取资格;建立多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死亡销户信息和民政部门提供的死亡殡葬信息,按月进行信息比对,信息核实无误后,办理死亡注销手续。
今年,该县已累计核销重复参保3554人,避免个人缴费补贴基金流失近12.44万元;累计核销重复领取1732人,避免基金流失近145.49万元;累计核销死亡领取1006人,避免基金流失8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