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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先生的烦恼:美好的计划,都卡在户口上了!

      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业主能否分户?父母是外地集体户口,新生儿落户能否随爷爷奶奶?前天下午和昨日上午,淮海晚报新闻热线89880110接到两位市民反映上述户口问题。

  徐先生:有了安置房 无法单立户

  徐先生住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个安置小区,已经结婚生子,但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户口也一直在父母户头名下。前段时间,徐先生想把自己一家三口的户口从父母名下分出单过,当地派出所告诉他分户要有房产证明,但徐先生住的是安置房,一时无法拥有房产证,分户问题就此卡住。

  记者咨询了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户口管理是以房屋住址来确认的,一个门牌号码对应一个户口,如果个人在其他地方有房子,有房产证的话,可以立户。

  张先生:喜得小孙子 不能落户口

  张先生是淮安区人,户口在当地,但他在清河区有一处拥有产权的住房,儿子和儿媳毕业后一直在南京工作,两人的户口是各自单位的集体户口。近日,张先生喜得爱孙,但孙子的户口问题让一家人犯了难。儿子儿媳工作都比较忙,没时间照看孩子,一家人就准备把孩子的户口安在清河区,张先生也做好了准备,如果孙子上户口需要他把户口从淮安区迁到清河区,他也愿意,但是,他不知道这种情况孩子的户口能否跟随他落户。

  记者咨询了清河区公安分局户籍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没有房产的前提下,未成年的子女可以投靠父母,年老的父母可以投靠子女,这两种情况可以办理户口,但孙子的落户问题与爷爷奶奶无关,只能随父母。如果父母在本地有房产,子女可以在本地落户。  晚报记者 李传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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