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人社、公安、财政、卫生、安监、总工会等部门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所有环卫企业都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五险;一线环卫职工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探索建立环卫行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制度,鼓励企业建立环卫一线职工工龄工资制度。
目前不少地方的环卫工人住宿条件较差,为省钱蜗居桥洞的例子也不鲜见。对此,《意见》要求各地对环卫职工住房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环卫职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配售。另外,各地应根据实际,解决好环卫职工子女医疗和入学问题。
《意见》表示,今后将逐步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比例,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逐步减轻一线环卫职工劳动强度。
为改变环卫工人工作时在街边露天吃饭、席地休息的现状,《意见》还要求各地合理设置环卫职工休息场所,提供适当的装备和器材,鼓励各地充分挖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社会资源,建设环卫职工工间休息场所。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相关休假规定,合理安排环卫职工工作量和休息时间;定期组织环卫职工健康体检,每两年不得少于一次,有条件城市每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