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心的市民是否发现常买食品的外包装上多了一个营养标签,营养成分、能量含量一目了然,给那些“精打细算”的朋友们带来福音。据悉,国家卫生部宣布《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饼干、牛奶、膨化食品等预包装食品都必须在包装上添加营养标签,否则将不得销售。
如今离执行期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市场上的情况如何?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超市后发现,多数预包装商品已提前“热身”,而许多市民对此并不“感冒”。
现场调查:
多数市民仍不习
惯关注营养标签
在淮海东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像饼干、牛奶、巧克力等休闲食品的厂家大多反应迅速,早早就穿上了印有“营养标签”的新外衣。记者从生产日期中发现一些企业在上半年就完成更新任务。记者随手拿起某品牌生产日期为2012年6月24日的欧式蛋糕,在其背面的信息中明确标注了营养参考值和其能量含量:能量148千卡、蛋白质1.4克、脂肪6.0克、碳水化合物20.8克、钠89毫克。除此以外,还有部分商品在此基础上额外标注一些成分的含量。比如在一款果粒橙饮料上,标注糖和维生素C的含量;一些品牌的矿泉水和天然饮用水,标注的是钙、镁、钾等微量元素的含量等等。然而,还有一些预包装商品外包装上只有产品配料表,暂未标注营养标签,如腌制品、食用油等等。
随后,记者在超市里随机采访了市民。多数市民均表示在购物时,一般注重产品的品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中,有4位市民表示在此基础上还会查看配料表,看看添加剂成分等,但他们都不会特意去关心营养标签。“主要那营养标签我也看不懂。具体有什么功效,每天我们需要摄入多少,多少营养含量的食品算是好食品,这些我完全没有概念,所以看了也只是一知半解的。”
《通则》规定:
2013年1月1日起
须强制标示“4+1”
那么,营养标签应有哪些部分构成?《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
“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应当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此外,该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按规定,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应按照该标准标示营养标签,只有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等才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需要提醒的是,2013年1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专家解读:
营养标签顺应发展趋势
引导合理健康饮食消费
许多市民都不解,国家为什么强制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这对我们日常生产生活有什么影响?为此,记者采访了淮安质监局食品处的工作人员。
“首先,是跟国际标准接轨。”该工作人员说,近年来,包括台湾、香港地区、以及周边的马来西亚等多数发展中国家都相继制定和实施营养标签,而美国早在1994年就开始实施,所以我国实施营养标签也是必然。
其次,有助于指导市民根据自己身体状况,挑选合理选择食品。现在许多食品都是低营养、高能量的,而营养标签上的数据信息,像一把尺子,让市民对自己膳食有了一个计算和选择的依据。
“此外,选购食品时注意看营养标签还能避免一些特殊人群因误食而引发或加重病症。”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比如肥胖人群要少摄入脂肪,糖尿病病人要少摄入碳水化合物,高血压、高血脂的人群要少摄入钠、脂肪等等。
最后,能促进企业提档升级。食品生产企业从过去的“只要能生产就好”到如今的“如何生产健康的食品才好”,对企业要求逐步提高。食品是否有营养,营养是否平衡,将一目了然。而企业将不得不遵从均衡营养、健康饮食的准则进行产品研发和生产控制,否则将失去市场。(金义旻 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