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规,2013年1月1日施行:1.闯红灯,记6分。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不系安全带,记3分。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行驶中抽烟,记1分。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超速驾驶,记6分。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转发给有车一族,友情提示。”近日来,在我市的不少论坛、QQ群、网友微博等处,类似的消息被不断发布、转载。伴随着2013年的临近,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规定愈发引起有车一族的关注。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交巡警支队获悉,对照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规,网传的消息大多有误。
靠谱的只有两三项
“网络上流传的这些新规,除了闯红灯、有意遮挡号牌、酒驾等前期被媒体多次解读的,大致正确的外,其余的基本上都不完全正确,甚至是错误的。”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新规中,关于闯红灯处罚的描述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而对有意遮挡号牌的,则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一次记12分。
新规定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记12分。并且对再次申请驾照也有更加具体的规定: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或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记分混乱的不少
在网上流传的这份“新规记分标准”中,很大部分都是一知半解。根据这位负责人的介绍,记者对这部分作了整理。
不系安全带:网传:不系安全带,记3分。在新规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超速:网传:超速驾驶,记6分。在新规中,针对超速的车型、超速的速度的不同,有着相应的记分,最高达到12分。根据新规中的相关规定,我们普通市民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到达50%的,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
拨打手机、抽烟:网传: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行驶中抽烟,记1分。在新规中则是,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关于行驶中抽烟则没有规定。
有的记分无中生有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这份网上流传的记分标准中,有的就是无中生有的记分规定。“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行驶中抽烟,记1分”等,这些在新规中并没有相关的记分规定。
不过,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从道路交通安全的角度,副驾不系安全带、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以及驾车抽烟等,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建议市民在乘坐机动车时,尽量避免这些情况发生。 晚报记者 何剑峰
通讯员 徐天松
这些规定真有变化
对比新旧规定,这位负责人还详细地指出了一些车友要特别注意的变化之处。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2.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
3.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2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记12分;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记12分。
4.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4项: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记12分;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疲劳驾驶的记12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的记12分。
5.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中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规定申报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