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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生育服务证”不是“准生证”

      “确切地说,现在可就地办理的不是准生证,而是生育服务证,是指初婚对象生育第一个孩子所需办理的证件。”最近几日,一篇《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的消息成为各大媒体的热门新闻,记者昨日走访了市计生委,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在淮的执行情况作了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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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孩生育服务证”

  是登记不是管理

  记者在市计生委政策法规处了解到,国家计生委近期下发的通知,就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提出明确要求,其主要目的是解决育龄群众的办证难问题。事实上,江苏省已于2002年12月1日起根据《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领取结婚证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妇取消了准生证制度,也就是说,合法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再办理准生证。但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对于已婚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仍然要实行生育服务登记。淮安市的“一孩生育服务证”就是为了落实生育服务登记的规定。

  记者在市计生委法规处了解到,“生育服务证”不仅在内容上与“准生证”不同,其性质也大相径庭,“生育服务证”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登记服务,而非管理服务,仅仅作为育龄妇女办理孕前健康检查、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户口申报等手续的凭证,不作为政策内外生育定性的依据。淮安市相关的卫生部门对于不能提供“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将照样为孕妇提供各项服务,并在孕妇分娩后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计生部门;淮安市的公安部门对于不能提供“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申报家庭,也会为其办理入户手续,但同时也会将相关信息向计生部门反馈。

  淮安市的流动人口

  可在现居地申请办理

  据了解,淮安市已于今年9月份,由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四部门联合签发了《淮安市<一孩生育服务卡>服务管理规范》,该规范与近期国家计生委出台的通知不谋而合,都是要求各地计生部门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为育龄群众提供方便。为了使“一孩生育服务证”与“准生证”有所区别,我市现将“一孩生育服务证”改为“一孩生育服务卡”。

  在淮安市申请“一孩生育服务卡”的对象为: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夫妇,在申领时,申领人必须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对于在我市申领的外来流动人口,还必须提供其婚育证明或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将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

  目前淮安市对本市以及外来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卡”的,均在办理者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这些窗口一般都设置在这些行政区间的办公大厅中,市民和外来流动人口很容易找到,并且所有的手续都是免费的。

  晚报记者 潘晓晔 

  通讯员 廖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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