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位于大学城的城南市场门口电动车停放点依旧收费。随后记者来到城南市场,在城南市场的西门北侧,记者刚刚将电动车停下,一位老年人拿着牌子上前告诉记者,停放电动车需要交钱。
“电动车停放不是不收费了吗?”记者说。“谁说的,我们这里一直都收费,交钱就可以停放。如果不愿意停放的话,就把车停到那边去。”这位老年人指着大门南侧的停车区域说。
老年人口中的收费与不收费区域的距离相差不到5米,仅仅是大门两边便存在着收费与不收费的差距。在收费的停车区,记者并没有发现收费公示牌,这也就意味着该区域并不是指定的收费区。“是谁让你在这收费的呢?”记者说。“有人呗,反正我这里一直都收费。”老人回答说。
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10月1日起,根据实行的《淮安市市区非机动车停车管理规范(试行)》,淮安市区范围内除住宅小区以外,所有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包括道路、车站、公园、广场、地下商场等公共场所停车区域,商场、市场、医院等经营场所停车区域,机关及学校、文化场馆等企事业单位院内的停车区域等,实行免费停车。免费停放车辆不仅包括非机动车,还包括二轮摩托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必须对市民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擅自停止使用非机动车停车场点或改变其用途。
“去年开始,淮安非机动车停车不收费了。”记者再次强调说。“那是城里面的规定,我们这是城外面,就是要收费。”这位老年人振振有词地回答说。 晚报记者 何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