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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海”多年欲回归 单位员工起纠纷

      老张和他的单位最近闹得有点不太愉快。不愉快的原因在于,下海多年的老张要回去上班,单位不接收。一个是铁了心的要跟着,一个却是一口回绝。双方为工作的事情闹到了人社部门。

  老张下海有近8年的时间了,当初看好中国房市的老张,一个猛子扎进了“下海”大潮,到外地做起了房产生意。下海的前几年,老张的生意还不错。期间,老张和单位约定,每年缴纳2万元左右的管理费,单位替老张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期间双方也并未签订正式的离职协议,老张的离职手续也并未办理。缴纳两年之后,老张便不再向单位缴纳管理费用。

  因此从今年起,单位便不再替老张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谁知道“雪上加霜”的是,今年因为国家对于房地产行业的调控相对严厉,老张的房地产生意随之也不太景气。“下海”多年的老张,也就有了“收山”的想法,想再回原单位工作。

  此时,单位也不愿意接收老张回归。单位认为,这些年单位只是替老张缴纳社保,老张“下海”多年早已经不是单位的员工了,所以就不再欢迎老张回来工作。回归不成的老张将原单位告至市人社部门。

  随后,市人社部门经过调查,认为老张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首先,当年老张下海的时候,双方并没有明确约定老张已经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没有办理;其次,退一步讲,老张如果不是该单位的员工,该单位替老张缴纳社保的行为便不合规范,法律规定,具有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资格的单位才能代缴社保,该单位明显不符合规定;最后,《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单位不为职工依法缴纳,难道职工自己代表单位去缴纳?所以,最后在我们的调解下,老张还是回去上班了。”工作人员说。(文中人物为化名)

  晚报记者 何渊

  通讯员 武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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