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 尚
通讯员 廖善兵
近日,《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可就地办理准生证》的消息成为各大媒体的热门新闻,矛头直指“准生证”难办问题。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淮安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
“确切地说,新闻里讲的不是‘准生证’,而是生育服务证,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用于非第一孩的生育情况,后者指一孩生育。”该负责人解释说。
生第一个孩子不需“准生证”
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了解到,国家计生委近期下发的通知,就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提出明确要求,其主要目的是解决育龄群众的办证难问题。事实上,江苏省已于2002年12月1日起根据《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领取结婚证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夫妇取消了准生证制度。也就是说,合法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不需要再办理准生证。但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对于已婚夫妇生育第一个孩子的,仍然要实行生育服务登记。淮安市的“一孩生育服务证”就是为了落实生育服务登记的规定。
“生育服务卡”不同于“准生证”
记者了解到,“生育服务证”不仅在内容上与“准生证”不同,其性质也大相径庭。“生育服务证”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登记服务,而非管理服务,仅仅作为育龄妇女办理孕前健康检查、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户口申报等手续的凭证,不作为政策内外生育定性的依据。对于不能提供“一孩生育服务卡”的孕妇,卫生部门将照样为其提供各项服务,并在孕妇分娩后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对于不能提供“一孩生育服务卡”的申报家庭,也会为其办理入户手续,但同时也会将相关信息向计生部门反馈。
淮安市已于今年9月份,由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四部门联合签发了《淮安市<一孩生育服务卡>服务管理规范》。该规范与近期国家计生委出台的通知不谋而合,都是要求各地计生部门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为育龄群众提供方便。为了使“一孩生育服务卡”与“准生证”有所区别,我市现将“一孩生育服务证”改为“一孩生育服务卡”。
据了解,在淮安市申请“一孩生育服务卡”的对象为: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夫妇,在申领时,申领人必须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对于在淮安市申领的外来流动人口,还必须提供其婚育证明或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申领材料不齐全的,需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全部材料。
目前,淮安市对本市以及外来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卡”的,均在办理者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这些窗口一般都设置在这些行政区间的办公大厅中,市民和外来人口很容易找到,并且所有的手续都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