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南京一小区健身器材突然倒地,砸伤了正在玩耍的7岁女童。一时间,健身器材的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记者 杨丹丹/文 王 昊/图
现状:或伤痕累累 或超年限服役
座位坏了的三位坐蹬训练器、缺了踏板的太空漫步机、转盘滑丝的坐立扭腰器……小区里、广场上,这些“缺胳膊少腿”的室外健身器材比比皆是,一些器材即使“完好”,也因长年的风吹日晒变得锈迹斑斑。
记者看到很多健身器材上都有标牌,上面写着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厂家、维修电话等信息,有的还注明生产日期和使用年限。荷花池小区健身器材的生产日期是2003年6月,根据GB19272-2011中健身器材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的规定,早已超年限服役。而北京新村小区的健身器材早已所剩无几,相关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也无处可寻。该小区的物管说,器材是2001年市体育局捐赠的,显然已经超过了使用年限。
除了超年限服役、自然受损之外,“有些居民根本不按说明使用,过度使用、不当使用都容易造成健身器材的损坏。”北京北路居委会苏主任说,他们前不久才把夕阳红广场上损坏的健身器材修好。
焦点:谁来维护?如何维护?
记者从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获悉,我市的健身器材大致可以分为体育局捐赠和开发商自建两种类型。前者,体育部门捐建时,和受捐建方签订了合同,器材的所有权就转移给受捐建方,由受捐建方负责器材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后者,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则应由开发商承担,直至开发商撤出小区,由物管接手。
一些受捐建方和小区物管对此并不知情。2008年,接手七九大院的康佳物业工作人员称,之前的物业并没有与之交接管理和维护健身器材的事。“四年里,我们就给健身器材刷过一次漆。”
大运河广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近期一些市民抱怨大运河广场健身器材长期不修的问题,他们已经向市政府申请资金维修了。“去年就向区体育局打过报告,至今也没有回复。”
“我们也知道超过使用年限应该更换了,但是向哪个部门申请资金呢?体育局?街道?还是政府?”一些小区的物管负责人一脸茫然。
建议:建立机制 加强监管
“目前,由于开发商自建的健身器材不用向体育部门备案,所以这一块无法纳入管理。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器材难免会出问题。”一位相关人士认为,监管缺失是造成小区健身器材安全指数不高的原因。
不少业主认为,应该由小区物业或者有关部门组织专门的巡查人员和维修人员对健身器材进行管理、维修以及使用培训。记者了解到,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小区或社区对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仅限于刷漆和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材扔掉。
“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的文件,明确维修和更换健身器材的资金应该从哪出,走什么程序,让我们有章可循。”很多物业公司都希望相关部门能建立管理、维修和更换的一整套机制,让市民能够安全、放心地使用健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