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栋楼,楼上的房子能办房产证,而楼下的却办不了。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7号原市木材加工厂宿舍1号楼一楼的10家门面房的业主,6年来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
日前,在机场路做生意的马涤先生向记者反映,他2004年购买的原市木材加工厂宿舍门面房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此处10家门面房都是如此。但楼上20户业主多年前就办理了房产证。
这栋楼始建于2003年,由当时的市林木实业公司集资建房。“当时公司负责人讲,这栋楼为商住两用楼,一楼为门面房,楼上5层为住宅楼。”马涤说,他购买的是一楼的一间门面房,2007年,马涤和购买此处门面房的业主一起去开发区房管局办理产权证,可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房子手续不全,有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房产证。
开发区房管局的汪主任查阅了该楼的相关资料后告诉记者,该栋楼是木材加工厂在划拨土地上建的职工宿舍,只能是住房,不可能为商业经营性用房。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不符合办理房产证的程序,楼上的住宅能够办理房产证,是因为符合房改政策,门面房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只有房屋建设单位履行补交土地转让金等手续,购房者方能办理房产证。
由于房子的建设单位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这让急着办理房产证的门面房业主感到了困惑与无助。
社区记者 高玉启 新闻助理 陈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