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

首页>地方频道>淮安>民生

他们挥汗如雨 他们难得高温补贴

      ■实习记者 胡凌轩

  7月以来,随着气温的攀升,广大市民对高温费的关注也逐渐攀升。记者采访中发现,环卫工、小区保安、快递员、建筑民工在挥汗如雨的同时,他们的高温费往往没有保障。

  保安邱师傅:只是听说过

  邱师傅,富春花园的小区保安,当保安已经四年多了。采访的时候,记者和邱师傅坐在保卫科的一间小办公室里,里面没有空调,只有一台电风扇和微波炉。在短短的20分钟采访中,记者已经汗流雨下。邱师傅告诉记者:“每天每两个小时都要进行小区巡逻,每次巡逻基本要一个小时左右,其他时候就在小区门口守着。”对于高温费,“我们知道呀,电视上天天说,但是我们这从来没有发过,每年夏天也就是发发毛巾、肥皂什么的,没有发过其他的。”

  快递员肖师傅:不敢提要求

  肖师傅,申通快递员,从事快递这个行业已经三年多了。肖师傅表示,“高温费听说过,但从来没有想过,从来也没见发过,老板说都包含在每个月的工资里了。”细问到工资待遇,肖师傅说:“我们这种四十多岁的,没什么文化,哪敢向老板提什么要求。以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我签上姓名,劳务合同就被单位收去了,自己连内容都没有看到。”

  环卫工李师傅:去年每月100元

  在前进路上打扫卫生的环卫工人李师傅对记者说:“我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中午的11点至下午的1点30分,下午5点30分至晚上的11点。每天工作八个小时。中午的那段时间真是太热了,去年发了高温费,但是每月只有100元。今年的还没发,领导也没有明确表示会不会发。”

  建筑工张睿:作业改在夜间

  延安路上某楼盘的建筑工人张睿说:“天热了,现在的包工头都怕出事,我们这工地上现在都是晚上凉快的时候工作,白天基本都休息。这样老板就不用给我们发高温费,工期也不会延误。工人们倒是很喜欢有领导来视察,领导来视察了,工地上会发一些清凉饮料,算是一点高温福利吧。”

  劳动部门:规范合同才能保障权益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2011年,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有关高温费的规定只是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法规范畴,不具有强制性,执法机关不能以此作为执法依据,不能对不付高温费的单位进行处罚。这也就难怪高温费有的劳动者有,有的则没有。这位劳动监察人士指出,只有通过省人大等立法机构通过并成为正式的法律法规后,高温费的相关规定才会强制执行。目前,劳动者只有规范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高温费的发放及标准,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8195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