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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运河中撒网捕鱼违规不?

      7月3日上午,市民周女士反映,有人私自在里运河拉网捕鱼,而且这一现象已持续很长时间,她想询问相关部门,这一行为是否涉嫌违规。

                          

  接到电话后,记者立即赶到了周女士家,周女士说:“我每天早晨都会去跑步晨练,每天都会经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南边的一条路。在那里的里运河河边,每天都能看见有人在钓鱼,钓鱼就算了,居然还有人拉网捕鱼。他们在那里捕鱼有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啊?这样做可以吗?”

  在周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南方向的里运河河边。远远望去,仍有几位市民在此垂钓,在河道的拐弯处,果然有人在拉网捕鱼。记者和其中一位钓鱼的市民聊了起来,这位市民姓李,李先生说,别看这里河道不宽,可是每天的“收成”还不少,至于在这拉网捕鱼的,是不远处的一名中年男子。他用渔网网到七八斤的鱼是很常见的,甚至有一次还网到了一条十三斤多的鱼。记者问李先生,“在这里捕鱼有没有人管呢?”“哪有啊,这里都是小河,地方又偏,哪有人管啊。”一旁的周女士也问到,在这捕鱼会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时,李先生说,这就不知道了。

  带着周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来到了淮安市渔政监督支队,该支队李贵波支队长表示,“这段河面是小河道,而且地段比较偏僻。市民在这垂钓,是完全可以的。至于私自捕鱼的行为,因为河面较小,如果私自拉网捕鱼的人没有采取电鱼和毒鱼的行为的话,那还是可以的,我们不会对他们采取任何制止的措施。”随后记者将李支队长的答复转告给周女士,周女士表示了理解。

  晚报记者 马超

  实习生 安子尧

      编者语:看了此报道,编者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周女士让我想到了类似文革那样的疯狂得令人窒息的年代的某些女性。诚恳地希望周女士看到一些真正违法犯罪的行为时(单就捕鱼来说,电鱼、毒鱼、地笼网捕鱼等既是有违道德的行为又是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能够真的敢于出来过问一下,而不是看到弱者就想欺凌,看到不顺眼的就想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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