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樊兴博
■近日,有权威媒体报道,江苏省将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每诊疗人次10元左右。只要掏10元一般诊疗费,以往去医院看病,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各项费用,都将“一网打尽”, 全部搞定。据记者了解,江苏若干市县早在一年多前,就已经在基层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始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但是,一项看似简单的医疗收费改革,在实施中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一般诊疗费,仅仅是“10元搞定”的事儿?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解读:
一般诊疗费为何物?
为深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方便群众就医,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现已实行一般诊疗费政策。
据记者了解,一般诊疗费主要是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门诊诊疗服务的一项收费。上述文件所提及的“一般诊疗费”,即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诊疗人次10元;同时,按规定对于换药、针灸、理疗、推拿等按疗程治疗的只收一次一般诊疗费;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再另外收费或变相收费;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一般诊疗费限已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
记者在我市卫生局采访了解到,目前,一般诊疗费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参保并符合享受医保统筹待遇的人员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根据我市医保基金实际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按照“合理基数、合理补偿”的原则,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给予相应补偿。同时,目前我市在一般诊疗费标准为每诊疗人次10元的收费范围内,由于各县区医疗服务能力、医务人员劳务成本等因素不一致,各地收费政策不一样,但患者可享受不低于75%以上的医疗报销服务。
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正式执行一般诊疗费政策后,标志建立起了基层医疗机构长效补偿机制,有利于促进基层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新的惠民工程。
探访:
“打包”收费对患者有无利好?
据了解,一般诊疗费是将门诊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门诊病历手册费、肌肉注射费、皮下注射费、一次性输液器费等多项费用合并而来,其目的是为了精简不必要的诊疗服务。我市实施一般诊疗费政策以后,作为一项新的价格惠民政策,按照“不增加病人现有个人负担”的原则要求,一般诊疗费打包收取,可否给患者带来利好?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社区卫生医院本来就和大医院不同,可能不需要那么多的医疗服务程序,老百姓到这里来都是小病,拿个药,挂瓶水,有时甚至还不需要,就图个方便快捷,收取10元钱,这钱花得不值。”在我市和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位专门负责为患者取药品的医务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她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姓“私”不姓“社”,不在一般诊疗费政策所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范围内。但她根据多年的医疗服务经验,认为对于患者的一些头疼、发烧等常见小病,花去10元的一般诊疗费,买点治头疼、发烧的药,确实“不划算”。
就在该卫生服务中心,一位正在柜台前取药的王姓患者说,他对一般诊疗费政策有所了解。他称,虽然收了一般诊疗费可免多项费用,但多数小病患者去社区医院只是为了开药,岂不是要比以前白白多花10元?据记者了解,像王先生这样,为图便捷经常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小病的患者,对于一般诊疗费的“优惠”,其实并不买账。
但是,也有一部分患者对这项惠民政策拍手称好。记者在西大街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访时,碰见了一位正在收费窗口缴费的市民。当记者问及对一般诊疗费怎么看时,这位市民告诉记者,以前在社区医疗机构看病,挂号费为0.8元,诊查费为1~2.5元,注射费1.6元,输液费一瓶是6元,每增加一瓶收1~2元钱。其中挂号费和诊查费均不报销。现在社区医疗机构收取一般诊疗费,不仅手续没那么多了,还有医疗报销,患者负担确实减轻了。
“这对老百姓来讲,确实是个利好,极大的优惠。”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张琳告诉记者,公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一年多以来,前来该社区就诊的患者人数明显上升。他为记者提供一组数据,原先没有实施一般诊疗费,一般的常见病患者在社区医院住院一周的医疗花费大概在2000元左右,现在因为提供零差价药品和一般诊疗费医保等措施,常见病患者一周在社区医院的花费在500元左右。
疑问:
一般诊疗费能否“强健”基层医疗?
据记者了解,我市“一般诊疗费”制度正式实施已有一年多,对于患者而言,可以只掏2元钱就可以去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治,一部分患者确实收到了该项惠民政策的利好,就医负担确实减轻了。但是对于制度设计的初衷而言,“一般诊疗费”是否能达到“强健基层医疗”的目的,不少社区医疗机构负责人表示“还需要商榷”。
“我个人认为,一般诊疗费应该收,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而且收取也应该先从基层医疗机构起步,其价格起步阶段确定10元左右的标准相对合理,但是我觉得这种对公办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效果又有多少呢?”我市淮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就一般诊疗费对基层医疗的效果话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据这位负责人讲,目前公办基层医疗机构收取一般诊疗费,对其起到的“强健体魄”的效果,值得商榷。他告诉记者,目前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门庭冷落,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中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都很薄弱,难以取得百姓的信任。针对此种现象,不少基层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比如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等方式,吸引患者前来就诊。“现在,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愁患者不来。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从长远看,不利于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这位负责人这样认为。
针对一部分人“看衰”公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现象,张琳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降价30%多,这对老百姓来说是利好消息,但对公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来说,价格虽降低,药品品种供应却受到了限制。”据张琳讲,原先没有实施公办医院药品零差价时,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出售2000多种药品,但是自实施零差价以来,现在只能出售500多种药品,药品数量跟不上病人的需求,导致一部分前来救治的患者对“一般诊疗费”惠民政策“视而不见”,却以其“药品不全”“服务不好”为由,纷纷选择其他医疗机构定点。
这位负责人还透漏,虽然实行一般诊疗费后,就诊手续简化了,药品费用降低了,老百姓仍不买账。“相比实行一般诊疗费前,目前我们的营业收入同期是减少的。”张琳说,在医疗服务、管理等方面,公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确实不如私营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私营医疗机构推出的“零挂号费”等措施,对公办基层医疗服务机构造成不小冲击,这恐只会进一步降低公办基层医疗机构的吸引力。
声音:
10元钱的事儿要“补”更要“管”
“说实话,补偿一般诊疗费,把内容定位在挂号、输液等费用上面是不是太偏了?如果我们不能客观的认识问题的所在,就会走弯路,甚至会犯错误。”有网友担心,10元钱左右的一般诊疗费,不能完全体现基层医护人员提供服务的价值,更不能为基层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长足动力。
记者在走访市区多家社区医院后也了解到,由于“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等相关政策理念引导,一些慢性病患者开始走入社区医院。但是一般诊疗费实施后,很多患者可能因为要多花10元钱不再去社区医院配药,曾被千方百计引导进社区医院的小病患者可能会向大医院回流。一般诊疗费,绝不仅仅是“10元搞定”的事儿。
“出台的一般诊疗费政策,是结合实际,从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角度出发制定的一项惠民政策和扶持政策。”在采访中,市卫生局一位负责人这样认为,通过价格扶持,可以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同时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获得相应补偿,促进医疗事业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发展。
“多渠道的补偿思路固然没错,但如果过于偏重于某一方面的补偿,财政补贴就会受不了。关键还不是补,而是管理。”市区淮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表达了这样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