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叶列
“全民健身日”刚刚过去不久,全市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参与和关注。也有市民表示:“学校都有现成的操场和体育器材,现在又是学生放假期间,能不能向市民开放?”
其实,2009年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就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国家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目前,淮安市公立学校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的情况如何?面临哪些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九个校区三家开放,学校各有顾虑苦衷
经过调查,记者发现,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等7所高校的9个校区中,只有淮阴师范学院东校区等3个校区的体育场面向市民免费开放,不开放的学校体育场所占比达70%。而据了解,如果市区公立学校包括中小学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后,市民健身将增加接近百块“标准场地”,在目前淮安符合标准的运动场地中,占据比例较大的部分。
“一方面是考虑到在校学生的安全,另一方面是到学校锻炼的市民的安全,一旦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学校难以承担责任。学校的体育场馆如果对外开放,进入校园锻炼的人群身份复杂,学校难以管理。而且,学校的体育场馆及设施主要是为了满足教学使用,场地器材的损耗也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市区一所高校负责人表示,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引发的安全等问题,是让不少学校不愿意将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的主要原因。
市教育部门对学校运动场馆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和市民开放持非常积极的态度,支持条件成熟的学校在双休日、寒暑假期间先向学生开放,再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市教育部门有关人员表示,目前我市正在制定相关政策,对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具体落实。
全国难题有待破解,多方经验可资借鉴
市体育局群体处杨晓东表示,公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问题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而在国内部分大中城市,“室外设施全部免费、锻炼出意外政府赔偿”的方式,可谓走出了一条值得借鉴的道路。
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同样给出了“建议”——“县级人民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支持,为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公众收取必要的费用。”
杨晓东表示,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全市所有学校的体育设施只要硬件达标,就要向社会开放。其中,室外体育设施要免费开放,室内设施可适当收费,标准由学校自定,但必须明码标价。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时间首先要保证不与教学发生冲突,通常是利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由区(县)政府招标确定商业保险公司,为免费开放的学校办理公众责任保险,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也就是说,政府将出钱为进校锻炼的市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