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育举 通讯员 张天鄂 赵万满
近日,洪泽县出台文件调整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下调缴费比例,惠及全县680余户企业3.9万名职工。
为减轻县内参保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负担,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洪泽县将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调为1.5%,个人应缴费比例降至0.5%。据悉,该项政策调整持续到2015年年底,预计年减征失业保险费约6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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