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强调,公开公平公正分配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不把分配问题解决好,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会影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推进。今年来,我市紧紧把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准入关口,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从源头上杜绝“搭便车”现象。
■记 者 万晶晶
通讯员 薛南华 郑同海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了解到,2013年我市新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共654户1626人,经市民政局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申请户的所有信息数据已通过民政、房产、公安(车辆管理)、社会保障(养老)、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银行、证券公司等9个部门联动审核。根据各个部门反馈的信息,组织人员整理、核实、汇总,对所有新申请人员数据信息采取按家庭人口分类处理,结合各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作出分析,及时、准确了解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严格规定按照标准进行审核。对初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家庭发出告知书,给予陈述申辩机会。有异议的家庭还可以出具相关证明并解释,据此再提出处理意见。
经过严格的审核,共认定91户家庭不符合申请保障房条件,占申请家庭的13.9%,已退出本次申请,无一例投诉。此举为淮安公共财政节省资金约2000万元。
恶意瞒报将被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以前由于未实现政府部门信息共享,民政部门对申请救助家庭的收入核查主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手工方式”,不仅核对难度高、工作量大,还容易滋生不正之风,产生纠纷和矛盾。
我市成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后,经市民政局多次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协调, 10月14日,我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从组织上确保了我市对困难群体的救助管理更加规范、准确和严密。中心成立后,即与民政、房产、公安(车辆管理)、社会保障(养老)、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银行、证券等多部门形成联动,共同对救助对象经济状况进行严格审查,杜绝骗取救助的“伪困难户”,从而真正让需要救助的家庭得到资助。
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后,当发现申报收入与核对结果相差较大,确认申请人恶意隐瞒其经济状况时,申请人将被列入“诚信黑名单”, 这将影响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不能享受社会救助。下一步,市民政局还将与市经信委共享申请人信息,将申请人诚信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今后恶意隐瞒其经济状况申请救助的人将留下不诚信记录。
动态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
今后,当本市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保障等社会救助申请时,需向街道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并填报申报表和签署《承诺书》。在申请人的授权下,街道(镇)负责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的资料审核和录入工作,并由区核对机构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审。市核对中心进行多部门信息比对,出具核对报告,该份报告将作为社会救助部门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家庭经济状况审核遵循自愿原则,但只要申请社会救助,就必须通过联动审核。
据悉,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系统将进行动态化管理,适时掌握救助申请人经济状况,通过该系统可推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有效从源头上遏制骗保、骗租现象;同时,对一些经济状况有较大改善、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将适时调整救助金额或退出。
编者语:本频编此文的目的就是想说一句——所谓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等工程应立即停止,因为它们不能起到保障作用,只会滋生深层次腐败和严重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