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
文明交通,这本是孩子都知晓的事情,可在今天,却成为城市文明的顽疾。报载,11月26日,淮安交巡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20人次,辅警370人次,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8000余起,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217起,非机动车走快车道135起,机动车违停461起。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简单点说,以白天12小时为例,每分钟发生在淮安的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有12余起。
或许在发生此类事件时,我们都会惯性地选择反思学校教育。可事实上,单纯的学校教育仅是社会这所大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在教育的初始阶段,是不断地强化文明的,可一旦孩子进入更高阶段甚至走入社会,就断层了。一味地找教育的“麻烦”,不过是逃避社会所应该担负的责任罢了。“中国式过马路”的从众心理,耍酷、炫富的车技狂飙,图方便的侥幸心理,哪个不在影响着你我的言行,考验着社会的底线?
其实,相对而言,我们更该反思自己对待法律的态度。我们是法治社会,作为公民,应该明白法律既是约束,也是保护。可我们在对待法律问题上,往往存在厚此薄彼。我们常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却在交通法律法规面前,忘记约束自我,置他人合法权利于不顾。
当然也有外物的影响,如,一些路段,过长的红灯等待时间会让人抓狂;一条路,频繁的红绿灯也让一些司机揪心,你急我比你还急;市区服务部门扎堆,可停车的空当很少,免费的更是少之更少……交通标志的设置能否更人性化,有关区域的划定能否考虑更全面?这也是考量一个文明社会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