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租住在开发区汕头小区的钱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称父亲上世纪60年代响应国家号召从工厂回家务农,后来一直就在农村,但别人可以拿到生活补贴,父亲却拿不到。
10日上午,记者来到钱先生租住地,见到了其父钱发。钱发今年73岁,老家在沭阳,他告诉记者,1958年他从技校毕业后就进入当时的淮阴拖拉机修理厂工作。1962年响应国家号召支援农村,他就回到老家种地,此后一直务农。钱发还拿出一张保存的下放证,证明其于1958年入厂工作,全民性质,任车工,于1962年下放回乡。
钱先生说,现在父亲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地也不种了,没什么收入来源,听说下放的人可以拿到生活补贴,但父亲没拿到。
记者随后来到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当时精减的退职老职工进行救济,但通知中明确了时间节点,必须在1957年年底前参加工作,而且必须要有档案可查。钱先生的父亲是1958年参加工作,所以不能享受这个补贴。社区记者 金鑫
编者语:我去年买的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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