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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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家住盛和名都小区的王阿姨致电本报,称家中的的暖气开到最大,也仅能达到16摄氏度的室温。
王阿姨家的温度计刻度显示室温不足18摄氏度。
王阿姨的家位于盛和名都的A6号楼,昨日下午3点记者到达她家时,只见王阿姨还穿着外出时穿的羽绒服。“可不敢在家脱衣服,外套一脱就觉得冷。”王阿姨说,一周前她家打开了暖气,而且将开关打到了最大,从此没有再关过暖气,可是室内的温度还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王阿姨的房子面积大约为97平方米,在两间卧室以及卫生间和客厅中,均装有暖气片,“我们把所有的暖气开关都打开了,而且都拧到了最大。”记者去看了王阿姨放置在客厅内的温度计,温度计的刻度显示室温不足18摄氏度。
“我们家原来住在西大院,125平方米的房子只在客厅安装了一个暖气片,可室温都可以达到20摄氏度以上,家里人回来就得把外套脱掉。”王阿姨这样抱怨道,因为和先前家中的供热有了比较,王阿姨就特别不满意现在的供热效果,“效果不好吧,钱还花不少,原先我西大院的房子开100天的暖气,只交了2400元的费用;现在这个小房子去年冬天两个月的花费就近2000元。”王阿姨称,老伴前两天刚找了负责供热维修的人员,师傅也排除了滤网和管道导致供暖效果不佳的原因。
记者找到盛和名都负责供热维修的一位女同志,这位女同志称,如果排除了管道和滤网的问题,她就无法解释为什么王阿姨家中“不觉得暖和”了。记者随后又从该小区物管处,查到负责供热的淮安市暖冬热力服务有限公司的一个联系电话,一位尹姓男子在听到记者反映的问题后反问道:“室温有18摄氏度还不够吗?国家规定只要不低于16摄氏度就算达标了。”
这位尹姓男子称,居民不能只凭“感觉”判断供热是否有效,“有没有效果那要和国家标准比。”记者查阅了一些省市的供热管理条例后发现,绝大部分地方对于供热的室温,都规定不低于16摄氏度到18摄氏度。 晚报记者 潘晓晔
编者语:我看“去年买的个表”应该送给暖气公司的那位姓尹的男子!谁说国家规定不低于16摄氏度的?还有,潘记者,你说的一些省市是东北、西北和华北吧?那些地区的室内室外温差有多大,你该知道的吧?东北冬天最低温度零下三四十度,规定不低于16摄氏度,他们会感觉太热,可是淮安,即使最寒冷的日子也不过零下八九度,平日里最低温度不过零下三四度,暖气公司推诿的16至18度的最低温度能不让暖气用户感觉冷吗?潘记者难道没用过冰箱和空调,连个温差都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