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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医保局部署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增强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6月12日,海门区医保局组织召开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全区8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共100余人参会。

会议解读了《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2024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会议对本次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针对性,对照问题清单“真查”、“真改”,切实把自查自纠工作抓好、抓细、抓实,重点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发动到位。各定点医药机构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全覆盖检查。二是自查自纠到位。对照清单逐一排查,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明确违法违规具体问题、涉及金额等事项。三是整改落实到位。要抓住“自查从宽”的政策窗口期,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制度。四是督导检查到位。对各定点医药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查,严肃问题处理。

下阶段,海门区医保局将多措并举加强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发挥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主任责任,筑牢基金监管安全防线,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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