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洪泽湖畔音乐节”期间
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禁飞的
通 告
2023洪泽湖畔音乐节将于2023年10月5日至6日在洪泽区阅湖音乐广场举行。为确保音乐节期间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超低空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主要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二、2023年10月5日0时至10月7日0时,洪泽区阅湖音乐广场周边(东至人民南路、南至东十七道、西至古堰路、北至富陵路)区域内定为临时空中管制区。在临时空中管制区域,禁止起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临时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管控。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四、凡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
2023年10月1日
临时空中管制区示意图(上图红线内区域)
供稿:戴锡明
编辑:戴锡明
审核:叶顺亮
原标题:《禁 飞 通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