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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个司法“生态修复管理人”上岗

  8月13日,南太湖法院聘任湖州新能源云碳中和研究院为“生态修复管理人”。据悉,该团队也是我市首个司法“生态修复管理人”,他们将受南太湖法院委托,承担涉案生态修复的组织、监督与验收工作。
  南太湖法院介绍,在司法实践中,环境修复类执行具有技术性强、周期长、事务繁杂等特点,仅凭法院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无法完全做好生态环境修复的管理工作。为此,南太湖法院引入第三方公益组织作为“生态修复管理人”,以专业管理主导生态环境修复,提高环境修复水平。
  湖州新能源云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王函韵表示,受聘为“生态修复管理人”后,他们将在南太湖法院的指导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制定一系列严谨的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确保生态修复工作有序开展。“案件当事人来到生态修复基地劳动后,我们会对他们进行细致严格的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确保修复措施的有效落实和修复质量的稳步提升。尤其是验收阶段,我们严格按照法规标准,对涉案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科学、公正、全面的验收评估。”王函韵说。
  为更好地帮“生态修复管理人”履行职责,南太湖法院开发了智能化应用“司法碳达”。该应用通过“线上定位打卡、修复成果上传及全程监督管理”的模式,切实增强了法院监管案件当事人开展修复工作的精准性,为生态修复工作提质增效。目前,全市已有3个生态修复项目通过“司法碳达”应用线上成功完成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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