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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近日,十四届市委完成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市委巡察组分别向13个重点街道(镇乡)和所在区(县、市)党委反馈了提级巡察情况,向4家市直单位反馈了常规巡察情况,对涉水生态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和安全生产领域上下联动专项监督情况进行了集中反馈。有关市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打造“重要窗口”,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各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要求方面不够扎实,落实主责主业存在短板弱项,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还不够精准,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方法不多。履行“两个责任”不够严实,清廉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够到位。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存在漏洞。涉水生态领域水务一体化改革“最后一公里”还存在堵点,“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覆盖面不够广、质效不够高。安全生产领域存在不少风险隐患,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监管还不够全面深入。对上轮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举一反三抓整改有欠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标本兼治抓整改,巩固放大巡察工作成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症结,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补齐相关领域治理短板弱项;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从系统上、源头上、制度上抓好整改落实,深入推进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努力把巡察整改激发出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发展的强大动力。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强化审核把关,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助推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本轮巡察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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