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是国家支持和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把关、精细审核,多措并举做好2023年度宣传文化企业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工作,确保退税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统筹安排。第一时间制发工作通知,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审核要点和时间节点,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从退税资料完整性、享惠范围规范性、勾稽关系正确性、退税金额准确性等方面,对企业申报资料逐项全面认真审核,确保审核质效。
三是深化沟通协作。与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区财政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沟通反馈审核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持续优化完善退税审核工作。
目前,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本市2023年度增值税先征后退资格申报企业共77户,相关审核结果及资料已送财政部上海监管局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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