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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四类”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线上巡查3539次,处理超标异常信息609条,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29件。

依法监管。加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建设,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坚持科技赋能,利用先进执法装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重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执法,加强排污许可证动态跟踪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

智慧监管。优化升级智慧环保综合管理,深入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全市已完成重点监管单位202个废水监控点位、143个废气监控点位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1206个视频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利用无人机巡查、走航监测、用电监管等“非现场”手段不断构建完善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

信用监管。落实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梳理企业合规指导清单事项66项,并送达首份行政合规建议书。强化信用信息督促失信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反馈机制,推动信用修复关口前移。今年以来,累计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08份,帮助企业成功开展信用修复案例29例。

审慎监管。优化“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系统”流程,规范执法检查、过程记录、档案归档、责任追究、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联合市水利、卫健、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43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122家正面清单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无事不扰、有事限扰”。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对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今年以来共实施轻微违法免予处罚案件2起,合计免除罚款约54万元。(撰稿人:汪鹏 审稿人:龙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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