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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创成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原标题:宿迁法治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创成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11月9日,记者从宿迁市有关部门获悉,近年来,宿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严格依法行政,勇于开拓创新,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9年,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宿迁市法治建设指标得分排名全省第二、法治建设满意度跃居全省第三,创成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近三年来,宿迁市坚持学深悟透、提高站位,始终将理论学习作为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本领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先后组织33次集中学习,并通过专题培训增强业务、宣传宣讲凝聚共识,先后举办21期专题培训班,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0余场次。坚持高位推动、系统实施,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累计29次专题学法和研究法治工作,召开9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推动了中央决策部署在宿迁落地生根。坚持减权去利、恪守边界,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实现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时限再减少30%、材料再减少50%,市场准入、不动产登记、工业企业施工许可分别只需要2个、3个、40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国家标准(120个工作日)基础上提速40%。坚持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先后制定出台了《社会信用条例》等8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有效构建了科学合理、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积极推进依法决策,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廉洁性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6个必经程序,形成重大行政决策闭环式运行制度体系,全市连续五年合法性审查率、集体讨论比率均达100%。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制定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等制度文件,切实构建起全覆盖、无盲区的营商环境法治规则体系,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安全、规范、高效的法治环境。坚持建章立制、筑牢保障,建立述职考核机制、创新法治巡查机制、实施曝光问责机制,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常态长效,在全国率先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委政治巡察重要内容,先后对69家单位进行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的充分肯定。(记者 田庆伍 通讯员 郝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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