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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获得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42.5万元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发文下达2023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宿迁获得专项资金42.5万元,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苏北大鼓获得40万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泗州戏代表性传承人李洪湘获得2.5万元。

  宿城区文化馆作为苏北大鼓项目保护、实施单位,将充分利用专项资金,重点开展苏北大鼓的调查记录、保护规划编制、购置传承实践用具、举办展示展演等活动,提高苏北大鼓影响力。李洪湘表示,她将认真履行职责义务,借助资金扶持,创排泗州戏精品剧目,积极进校园传承,参加各类宣传展示活动等,推动泗州戏更好地传承发展。

  据了解,宿迁现有4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1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9人。2022年,我市获得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88.67万元,获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6.8万元。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宿迁将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合理支出、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争获得更多上级资金政策扶持,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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