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时态,宿迁市委书记陈忠伟出席揭牌仪式并共同揭牌。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意设立,由宿迁市检察院派出,行使基层检察院职权,内设综合管理部(政治部)、第一至第四检察部5个职能部门,依法管辖经开区、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范围内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市范围内应由基层检察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以及上级指定管辖的案件。经开区检察院将在省检察院和宿迁市委领导下,锚定争创全省、全国先进院目标,牢牢把握服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统筹推进政治、业务、队伍建设,切实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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