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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出台机动车驾培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11月1日,我市召开机动车驾培市场促进健康发展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维护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秩序稳定和公平竞争环境。

“近年来,随着学驾人数在下降,市场供大于求,驾培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驾培行业内卷,服务质量下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运输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张俊俊说,《意见》的发布将着力破除驾培行业瓶颈,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以净化驾培市场为目标,《意见》进一步压实驾培机构企业主体责任,改变各驾培机构 “重招生轻教学”的理念和 “以收代管”招生管理模式,通过紧抓学时管理、强化教练员日常考核等方式,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意见》强化行业政策引导,通过推行行业例会制、集思广益、纾困答疑,增强驾培行业凝聚力。增设驾培便民训练点,对 C1、C2场地达到经营业务条件的驾培机构,允许其再备案便民训练点;鼓励驾培机构集约化、品牌化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发挥规模效应和品牌效益;鼓励驾培机构探索构建“VR+AI+实车驾驶训练”三位一体的智能驾驶培训新模式,激励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实现企业降本增效。

《意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明确建立学时抽查制度,针对系统学时采用系统审和人工审“两审”制度,严格落实培训学时审核;“线上+线下”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合作机制,在驾考信息共享、培考衔接、教练员收费、合同履约、不正当低价竞争等监管事项进行联处联动;每月在行业内发布投诉受理情况的通报,并通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发布教练员“红黑榜”、规范行业收费模式、促进企业重组合并、引导新模式教学等措施,切实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记者 朱浩 见习记者 王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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