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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被任命人员向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

昨天(6月27日)下午,苏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听取和审议部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平出席并讲话。

根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有关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方案》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同意,今年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虞伟等13位被任命人员开展报告履职情况工作。

会上,13位被任命人员依次作履职情况报告,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公正、客观总结工作,并如实摆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举措。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时结合报告人员平时的工作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96.8%。从测评结果来看,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位被任命人员的工作表示满意。

李亚平指出,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是2024年度全省人大系统联动开展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目的在于通过创新监督方式,推进新形势下党管干部工作与人大人事任免工作有机统一,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民服务。要凝聚思想共识,进一步把握开展履职评议工作的重大意义,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聚焦监督重点,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关心关切,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干部群众、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履职评议工作常态机制。要坚持结果导向,立足改进工作、推动发展,促进真评实改,切实发挥履职评议工作最优效应。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晓东、杨知评、沈国芳、黄靖、陈嵘、黄戟出席会议。副市长施嘉泓、市中级法院院长蔡绍刚、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军、市监委副主任王辉斌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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